欢迎光临广西公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

判决有温度,锦旗传真情

近日,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的当事人杨某委托其丈夫来到鲤城法院开发区巡回法庭,将一面写着“办利民之事 秉公正之心”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蔡扬华手中,对其尽职尽责、公正司法的工作作风表达衷心感谢。

当事人杨某自2015年起入职泉州某鞋服公司,2021年10月,该公司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杨某旷工6天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杨某认为该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杨某工资158.16元,并驳回杨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之后,杨某不服仲裁结果,向鲤城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旷工时间、工资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存在较大争议。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认真梳理、充分调查,结合双方提供的《劳动合同书》、考勤记录等证据,依法认定杨某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系违法。

最终,鲤城法院依法判决泉州某鞋服公司支付杨某工资及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62774元。一审判决后,泉州某鞋服公司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目前,杨某已收到上述全部款项。

一面小小的锦旗饱含着群众的情意,是对法院情系民生、公正司法的肯定。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通过强化诉非联动和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的法治经营意识和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刘振宁)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广西公益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广西公益网 gxg.zhxinw.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